保险责任的开始:
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、经本公司同意承保,本合同成立。本公司签发本合同作为同意承保的标志。
除投保人与本公司在投保单或保险合同其他构成文件中另有约定外,本合同自成立时生效。
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纳首期保险费、本公司同意承保的当日24时开始。
保障项目 | 说明 |
---|---|
身故保险金 | 若身故,我们将赔付合同载明的身故利益保险金及其利息。 |
因下列情形之一,直接或间接造成保险事故的,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:
一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伤害;
二、被保险人故意自伤、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三、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日起二年内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四、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五、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。
保什么
|
保多少
|
身故
|
约定保额
|